福建厦门派驻(出)机构聚焦主责主业
胸中有“森林” 眼中有“树木”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2017-12-28 08:40: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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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立案8件,处分5人;驻市政园林局纪检组立案6件;驻市国土房产局纪检组立案3件,处分3人……”近日,福建省厦门市纪委公布了第三季度派驻(出)机构执纪审查工作情况通报,这也是派驻(出)机构全覆盖后首次通报派驻(出)机构履职情况。

  “哨所”建起来,“探头”伸出去。今年6月,厦门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实现全覆盖。市纪委派驻(出)机构由原来的47家调整为34家,监督单位106家,较之前增加64家。在做好市级层面派驻机构改革的同时,市纪委加强对区一级纪检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的指导,下发《关于做好区一级纪检派驻监督工作的意见》,从工作原则、监督范围、机构设置、管理体制和工作要求五个方面对区一级纪检派驻监督工作规范指导。目前,6个区纪委共设29家派驻机构,对区直334家单位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

  针对机构设置调整、派驻人员变动的情况,市纪委及时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对市一级派驻(出)纪检机构和市管国有企业纪委的相关负责人,围绕纪律审查、派驻监督、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专题进行集中培训。同时,坚持学用结合,通过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参与巡察工作等方式,不断提高派驻纪检干部业务能力。

  “派驻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做到胸中有‘森林’,眼中有‘树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明忠要求,派驻机构要对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汇总,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某派出所两民警违规接受辖区娱乐场所老板安排,进入公共娱乐场所消费,酒后与群众发生争执事件,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分别对两人给予了处分……今年第三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构自办案件占立案总数的73.9%,而派驻(出)机构自办案件数占立案总数的85.7%,高于全市11.8个百分点;同期派驻(出)机构自办案件数占全市自办案件总数的46.2%。

  市纪委派驻(出)机构还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开展执纪审查的切入点,充分发挥“前线哨所”和“高清探头”作用。第三季度派驻(出)机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立案17起,占立案总数的48.6%。

  派驻(出)机构不断扩展执纪监督范围,在紧盯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的同时,强化对下属企事业单位的监管,确保问责压力向基层站所层层传导。据统计,第三季度派驻(出)机构立案审查的处级以下干部占涉案人员总数的91.4%,比上半年增加19.2%;被查处的政府机关人员中涉及基层站所的有8人,占比61.5%,使问责压力直抵末梢。

  派驻(出)机构还把监督触角延伸到企事业等基层单位,逐步清除监督死角,实现“探照”全覆盖。第三季度,派驻(出)机构立案查处企事业单位人员45人,占总数的51.1%。(通讯员 张宏 李德海 傅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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