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       2017-12-20 08:00: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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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建省莆田市纪委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莆田市交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林朝晖履职不力问题。2012年起,林朝晖先后担任宁海新桥项目办副主任、主任。在宁海新桥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管理人员长期缺岗、主要设备不按时进场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通报19次。宁海新桥项目办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不力,并虚报整改结果;对施工、监理单位存在的违反合同约定的问题没有按规定进行处罚;工程工期延误20个月。林朝晖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8月,林朝晖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秀屿区东庄镇村建站站长陈桂林履行“两违”监管不力问题。2013年至2017年间,东庄镇栖梧村、东庄村、大象村发生多起“两违”建房问题。在此期间,时任东庄镇治违办主任、城管办主任、村建站负责人陈桂林未能正确履行审批、巡查、监管职责,造成东庄镇“两违”问题多发。2017年7月,陈桂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敢于较真碰硬,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具体表现,以坚如磐石的决心,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莆田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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