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发挥好“1”的作用 最优化“X”部门合力

 来源:厦门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作者:       2018-01-11 15:57: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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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佛系’心态少了,‘履职履责在所不辞’的担当作为多了。”这是近期厦门市海沧区不少干部对全区作风不断向好的一致评价。全面从严治党从八项规定破题,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方面,一年多来,海沧区纪委持续发挥好“1”的作用,将监督责任履行到位,积极调动“X”部门工作积极性,强履职促担当,全力推进“1+X”工作深入开展。

  明确“X”部门职责,让权责对等不“空转”

  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区纪委发挥“1”的作用,牵头建立海沧区“1+X”专项督查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问题线索移送制度三项制度,并将“1+X”联合督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对履职不力的“X”职能部门强化问责。各“X”职能单位分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区国税局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Y”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区财政局、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区人社局局长亲自担任检查组组长,其他单位也采取参加联席会议、重要节点检查抽查的方式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突出“X”部门特色,让监督检查不“形式”

  “X”单位结合各自业务工作,突出人员专业优势,在各重大活动、节假日,围绕不同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区财政局、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在重点节点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25次。公安分局全方位多角度排查公车行驶轨迹,积极研判公车非正常停放情况,2017年以来调取车辆卡口信息5次5辆。区国税局查阅发票5万余份次,结合日常税源管理、稽查检查等工作自行开展检查30余次。区人社局自查和不定期重点抽查相结合,组织开展受到处理人员津贴减发停发执行情况检查,2017年收到自查表255份;区总工会以工会经费的流通、使用情况为重点,对本级工会和机关、街道、国企等41家工会进行年度工会经费审查检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违规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专项整治50多批次360余人次,重点检查酒类经销代理企业、商场、超市等110余家。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区党政机关、国企等单位进行公车私用等问题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2条。

  严查“X”部门移交线索,让正风肃纪不马虎

  针对“X”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区纪委高度重视,分别成立调查小组,认真分析问题、仔细核实问题,并作出相关问责、处理。2017年“X”职能单位共发现问题14个,移送问题线索8条,已查实问题线索8条,查处人数9人。已查实的问题线索中,2条为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移送的办公用房超标问题,3条为财政局、审计局移送的公车私用等问题,3条为公安分局移送的公车私用等问题。被查处的9人中,1人受到党纪警告处分,1人被诫勉谈话,3人被批评教育,4人被效能告诫。(海沧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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