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

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来源:厦门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作者:       2018-01-10 17:41: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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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裴金佳,厦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明忠共同为市监察委员会揭牌  

 

新当选的厦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向宪法宣誓

  今日上午,厦门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迈出了重要一步。至此,我市市、区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全部完成。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裴金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明忠共同为市监察委员会揭牌。

  据悉,19日,厦门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明忠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依法任命黄聪敏、周进、柯军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莫建鹰、邓英志(女)、林志明、洪全艺、吴国仁为监察委员会委员。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全市监察对象从1.9万人增至近7.6万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当天上午,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裴金佳在会上讲话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确立的一项重大政治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组织实施好这一重大改革,必将更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我们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当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市委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好组织实施,市、区各有关单位迅速行动、精心施工,做到统筹有方、协作有力、推进有序,确保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得到中央纪委、省纪委的充分肯定。

  裴金佳强调,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严格标准要求,加快人员融合,强化工作磨合,认真评估完善,确保完成监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要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要狠抓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孙明忠通报了市监察委员会机构组建和班子组成情况。

  目前,市监察局和市检察院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已撤销,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至市监察委员会,转隶同志现均已到位开展工作。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李伟华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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