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共集美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经集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从2017年12月20日起启动区委第四轮第二批巡察工作,分别对集美区科学技术局、科学技术协会、审计局、红十字会及其下属单位开展巡察,巡察时间1个月左右。
集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的监督,举报电话:17750645510。
信访受理范围
反映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通讯员 林泽锋 记者 应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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