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巡察整改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集美区委反馈第四轮第一批巡察情况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       2017-12-29 07:55: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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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集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17年10月23日至11月24日,集美区委开展第四轮第一批巡察。两个巡察组分别对集美区委统战部、政法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工商业联合会、归国华侨联合会开展巡察。

  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化政治巡察,紧扣“六项纪律”,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调阅有关文件、账册、资料,广泛开展个别谈话,提请相关部门予以协助,多渠道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达到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效果。

  集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两个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就督促上述单位强化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提出了要求。日前,两个巡察组向上述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第一巡察组在巡察集美区委统战部、工商业联合会、归国华侨联合会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力,抓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性不强,党员领导干部自身要求不严;党的组织生活不认真、不严肃,理论学习不深入;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公车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出行费用;财务手续不完备等。

  第二巡察组在巡察集美区委政法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部分班子成员表率作用不强;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公车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财务支出管控不严等。

  巡察期间,集美区委各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以及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的举报,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区纪委等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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