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明忠在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bet36娱乐场网站      作者:       2017-02-24 17:05: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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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为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提供坚强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7124日)

  孙 明 忠

  同志们:

  我代表厦门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

  市委对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市委裴金佳书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审议市纪委工作报告。刚才,市委副书记、市长庄稼汉传达了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裴金佳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失责必问,夯实“两个责任”。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出台《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推进主体责任清单全覆盖、规范化。实施问题约谈、责任制落实“双报告”、问责“双通报”等制度。开展责任制检查及“回头看”,首次在全市通报检查情况。落实问责条例,率先全省出台《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的意见(试行)》,全年共对148名领导干部、2个党委班子实施问责,比升27.6%,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920起。

  (二)坚持抓早抓小,实践“四种形态”。加强对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党员干部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中提高政治警觉性。完善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和月分析、季通报制度,全年共开展谈话函询2262件(次),比增1129%,其中发现问题予以处理的达15%谈话函询、轻处分和组织处理人数占比超过90%。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坚持为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讲纪律,3万多名党员干部先后到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参观接受教育,编发严重违纪干部忏悔录、制作播放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发挥廉政文化引导、辐射、教化作用,办好“鹭岛清风”论坛,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形成网站、微信、客户端新媒体宣传全覆盖模式,同安苏颂家规家训宣传片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播出并获好评。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党内监督。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在全省领先启动市级巡察监督,成立市委巡察工作机构,已完成8家单位驻点巡察,跟踪督办涉嫌国有资产流失金额达6829万元、闲置公房19542平米,责成缴党费775.95万元,发现违反“六项纪律”问题171个,立案27人,移交一批问题线索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完善季通报、年考核制度,促进监督作用发挥。在湖里区试行区级综合派驻改革,实现区直党政机关监督全覆盖。加强换届风气督查,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全年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2268人次,对14人提出不宜使用或重用的认定。

  (四)坚持分域整治,净化政治生态。紧盯权力相对集中容易滋生腐败或与民生关联度高的领域和部门,实行分领域整治,集中力量查处了规划、公安、国土、人防、市场监督、翔业集团等领域一批有影响的窝串案,严肃查处了王和平、王嘉斌、叶振杉、刘光忠等市管干部违纪案件,达到点上爆破、面上震慑的执纪效应。在强有力的震慑下,有66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违纪问题。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583件次,其中检控类初信初访1447件次。立案354354人,比升38.3%,其中处级以上干部111111人(厅级8人),比升40.5%。给予党政纪处分304人,比升49%。移送司法机关6161人,比降23.8%对反映失实问题予以澄清155件。深化信访“零暂存”,严格执纪审理,自办涉刑案件基本在侦查终结前作出党政纪处分。对未受纪律处分的涉诉涉刑“两员”进行清理,落实处分或组织处理240多人,切实维护党纪严肃性。重视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及时剖析制度机制漏洞,提出《从规划系统系列案件看廉政风险防控系统的健全与完善》、《对一起违章建设背后违纪行为的反思》等对策建议,督促规划、人防、市场监管等单位制定19条整改措施。

  (五)坚持抓细抓实,持续纠正“四风”。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联合督查机制,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7起,处理210人,其中党政纪处分99人(副局级3人、处级40人),通报典型问题5892起。坚持重要节点推出指向性禁令,严明公车改革、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纪律要求,督促制定出台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津补贴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等制度规定,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制度化。创新建立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月巡查制度,推动市、区、镇(街)、村(居)四级联动,完成对4个镇街的巡查。开展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全年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86个,处理103人,党政纪处分88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020起。完善出台《厦门市治庸问责暂行办法》,按照“三个区分”原则,严格把握违纪与失误的政策界限,积极营造鼓励担当、惩治庸懒的干事创业氛围。

  (六)坚持从严要求,抓好队伍建设。修订完善市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举办“学思践悟”讲坛活动,强化“四个意识”,践行“四讲四有”要求。以换届为契机,配齐配强市区镇三级纪委领导班子。持续深化“三转”,各区纪委、市直派驻机构与主责主业以外的工作全部脱钩。加大人才引进、交流轮岗、业务培训力度,提升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抓落实、树品牌、上水平”活动,一批特色品牌逐步成型。加强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和对干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省纪委开展内部巡察,严肃查处纪检干部违纪行为,给予党纪处分4人。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还很艰巨。少数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不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任重道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党员干部在高压之下仍不收敛、不收手。“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一些基层单位还比较突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理念思路、方式方法上,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等等。我们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7年工作部署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鲜明主题,对强化“四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等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握精神实质、指导工作实践。一要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政治原则。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尤其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对党绝对忠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二要牢牢把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根本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推进标本兼治,扎紧制度笼子,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三要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这个战略定力。虽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需要经历砥砺淬炼的过程,要坚持不断发展论和发展阶段论相统一,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全会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标本兼治,持续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为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当好建设新福建排头兵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摆在首位

  加强对贯彻准则、条例的监督检查。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是依规治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成果。各级纪检机关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以准则和条例为尺子,加强对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的组织尊崇党章、依规治党,把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同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贯通起来,把制度蕴含的力量释放出来。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确保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要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同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作坚决斗争,对搞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在党内培植个人势力、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的,要严肃查处

  推动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检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实现监督主体、监督责任、监督措施的有效统一。各级纪检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重点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及时核查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线索,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政情况,对在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全力打造市级巡察工作名片。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探索市县巡察的有关精神,提高政治巡察站位,查找政治偏差,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和党中央权威。进一步健全完善市级巡察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区、市直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巡察监督,不断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高质量完成新一届市委任期内的巡察全覆盖任务。加强与省委巡视办的沟通联系、请示报告,指导各区完成区级巡察机构设立,并于2月底前全面启动区级巡察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巡视巡察一体化格局。着力抓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强化巡察结果运用,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被巡单位加强风险防控、权力制约和责任追究,堵塞漏洞,更好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二)用严厉的问责利器督促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督促党的组织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的组织要严格按照省委“五抓五看”和市委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强化担当的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完善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等“三个清单”做法,探索、推进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纪实。要突出抓住“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点,推动各级党组织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

  用好问责利器倒逼责任落实。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我市《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的意见(试行)》,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腐败问题严重、发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都要严肃问责,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倒查责任。

  (三)以滴水穿石、锲而不舍精神持续抓好作风建设

  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既要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又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上级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对执纪审查对象交代的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人,要逐一核实谈话。创新监督方式,防范和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强化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进一步抓好“1+X”专项督查机制落实,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监管作用,特别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注意总结经验、梳理问题,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修订完善有关制度措施,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把不作为、庸作为纳入治理重点。围绕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加大对庸懒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领导不力、组织不善导致审批效率低下,以及推诿扯皮、懈怠延误等各类中梗阻现象,严格按照《厦门市治庸问责暂行办法》进行问责。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对受到诬告的党员干部,及时为其澄清和正名。

  把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做得更加扎实。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内生活锻炼。做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和经验宣传,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宣传勤廉人物事迹和传统家规家训,汲取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底蕴和滋养,促进领导干部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涵养清风正气,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好转

  (四)在坚持治标不松劲的同时注重以治标促进治本

  落细落实“四种形态”。准确把握、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加快推进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暂存件清零工作,摸清各区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通知》要求,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处置。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强化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审计机关及金融机构、通信管理、房产等部门的配合,健全工作机制,打通信息壁垒。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要锲而不舍、挖山不止,坚决铲除腐败这个最致命的“污染源”,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为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不断努力坚持分领域整治思路,有计划、分步骤、集中力量对问题突出的领域或部门开展执纪审查,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持续强化不敢腐氛围2016年整治过的重点领域和部门开展“回诊”,督促按照行业特点和发案规律,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防止教训重复。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构建不敢逃、不能逃的机制。

  注重执纪综合效果。对违纪党员干部,综合考虑问题性质、发生时间、造成后果、认错态度、配合组织审查、退缴违纪所得等情况,依纪依规分类处置,做到宽严相济、宽严得当。依纪依规把握好“四种形态”之间的适用与转化,制定处置标准增强监督执纪方式与违纪违规行为的适配度。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警示教育课程,系统整理、充分运用忏悔录和剖析报告,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发给原单位党委(党组),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五)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

  强化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以区委为龙头、镇街党委为关键、村居和基层站所支部为基础,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本系统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大压力传导,把压力转化为动力,把责任压紧压实压到位。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开展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分系统、分领域开展问题排查、责任追究、整改治理,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开展基层站所、镇街巡查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在扶贫、惠农等民生资金和物资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在基层行政执法中以权谋私,在集体“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领域违规插手、侵占挪用、损公肥私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坚决予以问责

  (六)以树起严格自律标杆为要求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推进纪检机关内部体制改革。密切关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为实施监察体制改革做好准备。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三转”,创新组织制度,调整内设机构,探索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制定出台不驻会纪委委员履职规定,促进市纪委委员进一步发挥作用。

  推动实现“派驻全覆盖”。坚持内涵式发展,健全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实现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积极探索派驻机构“人、财、物”统管模式,提高派驻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推进区级综合派驻体制改革试点,进一步落实镇街纪检干部专职化要求。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组织建设,建立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定期交流任职制度。派驻纪检组要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

  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切实加强纪检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和能力建设。改进干部考察评价工作,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继续深化纪检品牌建设,增强纪检工作的科学性、创新性。认真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重点管好室主任,规范审查组组长权限,严格工作规程和请示报告制度。把自我监督与接受党内监督结合起来,同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融合,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问责,用铁一般的担当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重要讲话中指出:“管党治党不仅关系党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更大的勇气抓紧抓好。总书记还强调:“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在这个位置上,历史的接力棒传到我们手中,我们就要对党、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负责,就要敢于同破坏党的领导、损害党的肌体的行为作斗争,否则我们就会成为历史的罪人!这就叫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我们要有这份使命担当、这份毅然决然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党的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以严明纪律确保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和舍我其谁的责任担当,既要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又要敢于善于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党的各级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努力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为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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