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三规范三确保” 做深做实谈话函询工作

 来源:bet36娱乐场网站      作者:       2017-09-20 10:22: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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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厦门市纪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增强纪律检查中谈话函询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截至目前,共开展谈话函询11件,其中,批评教育8件、提醒谈话1件、失实了结2件。

  工作制度规范、确保有章可循。制定《廉政谈话函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谈话函询的适用对象、方式、内容、时限、程序和纪律要求。按制度规范要求,事前做足准备,理清谈话思路,明确谈话重点,认真分析谈话对象岗位和性格特点,制定详细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力争谈到“点”上、戳到“痛”处;事中动真碰硬,注意谈话方式,拿捏谈话分寸,谈清问题症结,谈透整改方向,促使谈话函询达到“四两拨千斤”的功效。同时,规范工作台账,做到审批备案、组织实施、签字背书、分类处置、审核归档等环节全程留痕,一人一册。

  把关审核规范,确保严肃执纪。严格把关线索分类处置,把握好“三个可以谈”、“三个不能谈”、“三个优先谈”等重要原则,针对群众反映或者执纪监督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科学设定运用谈话函询的范围边界,并在工作中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避免“以谈代查”或“一询了之”。认真审核函询回复说明,逐件对函询对象阐述的理由和提出的依据是否充分、有效,是否手写签名,是否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背书等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督促函询对象作出补充说明或调取相关证明材料。对如实主动说清的,给予从轻处理;对敷衍塞责、避重就轻、有意隐瞒的,转为初核进行严格核查。

  了结反馈规范,确保严管厚爱。印发《关于向被函询人反馈函询了结情况的通知》,明确了对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经党组织或纪律检查组织主要领导批准了结的问题线索应当向被函询对象反馈了结情况。为进一步落实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体现对干部的信任,驻局纪检组拟于近期集中梳理、细致分析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函询件,并对了结件逐一进行书面复函反馈。同时,为压实压紧主体责任,驻局纪检组每季度向各综合监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反馈谈话函询相关情况。(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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