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bet36娱乐场网站      作者:       2017-12-29 11:02: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5146733

  日前,厦门市海沧区纪委通报两起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何文章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问题。何文章在担任厦门市海沧国土资源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和厦门市集美第一国土资源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期间,在2005年至2014年中秋、春节等节假日先后6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购物卡共计人民币2万元,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2012年至2014年,何文章对下属陈志宏疏于教育、管理、监督,且自身未能做好廉洁从政表率,导致陈志宏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纪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何文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并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了工作纪律。涉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7年9月20日,何文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上缴违纪所得2万元。

  余才国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现任厦门海投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房建监理部经理的余才国,在担任天御花园(滨湖花园一期)工程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期间,于2008年至2009年,先后两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各5千元,共计1万元,其行为违反廉洁纪律。鉴于其能够主动认识错误,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1万元,厦门海投集团纪委于2017年12月19日给予余才国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1万元上缴国库。

  通报指出,2018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也是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一阵风”,也没有“落幕时分”,要以此次曝光的何文章、余才国同志案件为反面教材,提醒自己“对好表”、“画好像”,既做守纪的模范,又做护纪的先锋,以更严更实的作风,以钉钉子的精神,将作风建设一抓到底。

  通报强调,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全区各级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知责明责、认真履责尽责、严格追责问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海沧区纪委)

相关动态

?中共厦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厦门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闽ICP备  13011616